一天早上,父親和兒子都睡過時間。父親沒去上班兒子沒去上學。
“工廠會以為我生病了,而你到學校怎麼說呢?”父親問兒子。
“我就說受了父親的傳染。”
兩位專吃白食的朋友相遇在一起。
甲:“老兄!我總是看見你的衣袋裡放滿了舊信封啦,草紙啦,香煙殼啦,請問,這是什麼作用?”
乙:“我同朋友在一起吃東西,將吃完算帳的時候,一方面嘴裡說:‘我來!我來!’一方面就從衣裳裡,拿這些舊信封啦,碎紙啦…一件一件拿出來,等到掏完的時候,朋友已經算過賬付過錢了。”
甲:“我的方法和你不同。我吃起東西來,總是細細嚼碎.所以我同旁人吃東西的時候。總是最末一個吃完。這樣既表示講衛生,吃東西仔細,又不要作東。”
妻子:“喂,聽說男人們禿頂,是因為用腦過度,是這樣嗎?”
丈夫:“是呀!女人不長胡子,正是因為整天喋喋不休,下顎運動過度的緣故。”
晚上我女朋友說我太娘了,我很火大,就跟她吵起來了,本來是想顯得男人一點,結果最後控制不住哭起來了。
有一教書先生坐船,艄公與其攀談起年庚,就問教書先生屬相,教書先生回答說屬狗,又問月份,答說正月,艄公於是感慨道:“我也屬狗,但是是十二月的。先生是狗頭,所以叫(教)一輩子,我是狗尾,所以搖一輩子。”
有個老師問班上的學生:“誰是第一個男人?”
“喬治・華盛頓,”一個小男孩當即叫道。
“你怎麼知道喬治・華盛頓是第一個男人呢?”老師問道,寬容地微笑著。
小男孩說:“因為他是戰時第一,和時第一,國人心中第一。”
這時一個大點兒的男孩舉起手來。
“那麼,”老師對他說,“你認為誰是第一個男人呢?”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大點兒的男孩說,“但我知道不是喬治・華盛頓,老師。因為歷史書上說,喬治・華盛頓取了一個寡婦,所以在他前面肯定還有一個男人。”
時間:1905年
這是一幢大房子,矗立在小鎮的中心地區,裡面住的是一對很有錢的夫婦。表面上看來他們很恩愛,實際上,這個男人已經愛上了小鎮上的一個很漂亮的女人。可是他的老婆一點也不知道。久而久之,這個男人已經開始討厭起來他的老婆,總想找辦法把他的老婆甩掉。最後,他想到了一個辦法,那就是殺掉他的老婆。可是,他怕用刀殺她老婆時血會濺得到處都是,有邪氣。他決定給他老婆買一件睡衣,把帶毒的針藏在衣服裡。(我也不知道他怎麼想的,那時的人腦子都有點鈍,想的辦法也是很繞圈子的)
一切都准備好了,就等他老婆來穿了。那個女人回到家,男人便把睡衣送到她面前。她驚了一跳,她的丈夫會給她買這麼好的睡衣,非常高興。捧著睡衣上樓去試穿看看。不一會兒,就聽見那個女人“啊”的一聲大叫。男人非常高興,跑上樓去看她的老婆死了沒有。進了房間,就看見他的老婆穿著睡衣,躺在地上抽搐著,口吐白沫,血浸透了毒針所在的那個地方,不一會兒就死了。男人放聲大笑:“哈哈!終於把你這黃臉婆干掉了,我以後可以和我的情人在一起了。”突然,女人的眼睛睜開了,直勾勾的盯著那男人。男人也看到了他老婆這樣,嚇的立刻往後面退了幾步。女人一下子立了起來,她根本沒用手,而是直挺挺的立了起來,飄在空中。男人嚇的連叫也叫不出聲了,一個勁的往後退,最後因為身體不穩,從二樓上摔了下來。頭著地,當場死亡……
時間:2003年
綸和水是一對恩愛的夫婦。他們剛結婚不久,工作時間也不長,所以積蓄也有點少。但總想租一套房子來住。一個星期天,他們在當年是個小鎮的大城市裡瞎轉,想找一套房子來住。終於,他們在城市人煙稀少的西區找到了一幢大房子,通過房子們上的公告他們找到了這幢房子的房東。
她是個胖女人。綸和水和她談了起來。
綸:你這幢房子的租金是多少啊?
胖:每個月100元。
水:這麼便宜啊,這幢房子一定有什麼缺點吧,不然怎麼會這麼便宜呢?
胖:不瞞你說吧,這幢房子是我祖母的房子。當時我祖母和這幢房子的男主人是情人,後來不知道這房子裡發生了什麼事,那幢房子的男主人死了。更奇怪的是大家都不見了女主人,大家都認為是女主人殺了男主人後逃了。這幢房子的房契很早以前,男主人就給了我祖母了,所以我祖母就擁有了這幢房子。可這幢房子一直以來都在鬧鬼,附近的鄰居都搬走了,說是一到晚上,就看見那幢房子裡有什麼東西在飄。一直以來,有幾個人曾經找我租過這所房子,都死在了裡面,全變成了干尸,以後再也沒人敢來租這幢房子。連我也不敢住進去。
綸和水都不相信這世界上有鬼,但是心裡還是有點虛。可是現在務必要找到房子啊,不然他們又要厚著臉皮回自己爸媽家裡住了,自己這麼大的人了,還要和爸媽住在一起。他們決定冒冒險,先住一段時間,如果詭異再說。
於是,他們付了租金,住了進去。這房子說來也很奇怪,當他們拿著行李走進這幢房子時,陰風陣陣,冷得他倆直哆嗦。外面還是大白天,這房子裡卻像一幢不透氣的盒子,連光也照不進來,黑黑的,另人毛骨悚然。
第一天晚上,他們睡的正香。一股陰風吹來,把綸冷醒了。看看表,12點12分。“唉!這裡還真冷啊!”綸念了一句。“是的!幾天後會更冷!”有聲音在他耳邊響起。當時,他迷迷糊糊的,還以為是水在說話,就不當一回事,睡著了。
第二天,他們都起來的很早。綸說:“水,你昨晚也沒睡著啊?”水:“我睡的很香啊,隻是做了個奇怪的夢,有人總是在說‘睡衣,還我血!睡衣!!還我血!!’。”綸很奇怪,說:“我昨晚明明聽見你在說幾天後會更冷啊?”他們忽然都意識到了什麼,都不再說話。
一天,水回到了家,見到綸並沒有回來。這時,電話響了。水接了電話,是綸的聲音……
“喂!”水說。
“喂,水嗎?我今天晚上要晚點回來~,我給你買了一件禮物,就在二樓的衣櫃裡,很漂亮,你穿上它,一會兒我回來看看……”綸冷冷的說道。
“好啊,你好久回來啊”水問。
“嘟……嘟”電話斷了。
綸今天好奇怪啊,我還是要看看他給我的是什麼禮物。她向二樓跑去……晚上,綸回到了家。“唉!今天加班好累啊。老婆,你在哪兒啊?”沒有水的聲音,隻有風的聲音,像咆哮聲,又像鬼笑聲,綸不禁顫抖了一下。“叭!”忽然停電了,綸的身體好像已經不聽自己使喚,自己走上二樓。他走進了房間,看見水穿著他從來沒有見過的,有血的睡衣。而且,睡衣裹得很緊,還發出“呲,呲”的聲音。綸嚇住了,忽然他感覺可以自己控制自己了。綸跑上前去,把水抱起來,卻發現她輕了很多。透過月光,眼前的情景讓綸一輩子都忘不了(也讓各位讀者永遠也忘不了)水已經變成了干尸,臉皮干鬆鬆的,像老太婆一樣。兩隻眼球已經深深的凹了進去,嘴巴張得很大,露出陰森而雪白的牙齒。舌頭已經變成了片狀物。頭發像枯草一樣,落了不少,頭皮露了出來,干得裂開了口子,頭骨露了出來。頭骨上有血紅的字:“睡衣!還我血來!”身上的睡衣把水裹得很緊,實際上在吸取水的血液。血液通過睡衣上的針流進了睡衣。針已經變得像燒過一樣通紅。奇怪的是,睡衣吸了這麼多血,除了針所在的那個地方有血,其他部分還是睡衣的本色。綸嚇得將水的干尸扔出了幾米遠,不住的往後爬。干尸突然變直了,並且像以前那個被殺的女主人一樣,直挺挺的立了起來,張著大嘴,發出嬰兒般的“啊,啊”聲。向綸飄了過去,綸也從二樓嚇得跌了下去。可是綸沒有像以前的男主人那樣死,他掉下去,落在了沙發上,沙發救了他一命。他像門口跑去,這時,又有個像幽靈似的東西飄了過來。他覺得他已經無路可逃了。
但是,這個幽靈並沒有傷害他,而是把他帶到了一個房間的密道裡。綸:“你是誰?為什麼要幫我?”幽靈:“實話說吧,我是這個房間的男主人,當初我真後悔我殺了我的老婆。這個密道它不會發現,這是我以前為偷偷出去見情人修的。”綸:“都是你!你害的我的水被她害了,現在該怎麼辦?”幽靈:“你不用擔心,現在還有救,你老婆的靈魂被我老婆的靈魂壓迫在她的身體裡,現在她變成了干尸,實際上是我老婆在操縱她的身體。你按我說的話做,我老婆就會永遠離開這個世界,我也不會因為良心的譴責而去我該去的地方了。”綸:“快!快告訴我該怎麼做。”幽靈:“我老婆的尸體現在就在一樓廁所上面的天花板裡,廁所裡有個火鉗,你用火鉗把天花板打爛,然後當尸體落下來後,把尸體上的睡衣扯下來。注意,睡衣扯下來是其一,還要把腰部的那根針拔下來。然後用火鉗把針弄斷,把睡衣燒掉就一切平靜了。一切要快,要在那具被我老婆操縱的干尸吸食你血前把這一切做完。她一旦吸碰到你,你就不能擺脫他了。”
綸牢記了一切,跑了出去,幽靈尾隨其後。綸拼命向廁所跑去,按照幽靈的話,用廁所裡的火鉗把天花板打爛,一具還沒腐爛的尸體落了下來。綸扯下睡衣拔出了針,並且把針當場用火鉗給弄斷。正當他拿著睡衣往外沖時,干尸來了!!!它張著大嘴像綸飄去。這時,幽靈出現,對干尸大喊:“你還記得我嗎??”干尸停住了。綸趁機打開天然氣灶,將睡衣丟了上去……
干尸停止漂浮,落了下來。頓時,干尸慢慢的恢復了水分,恢復成了水,暈倒在地板上。綸趕緊過去抱起了水,將她叫醒。看見水沒事,綸心裡平靜了下來。在房間裡的上空,飄著兩個幽靈……
女:我當然記得你了,你就是那個為了其他女人而殺了我的那個壞男人!
男:對不起,我錯了,我一直以來都受到良心的譴責。我在這裡等,一直等有人來幫我們。你還怪我嗎?其實我還是很愛你的,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會去喜歡別的女人。
女:你真的遵守你的諾言嗎?
男:是的,一個世紀過去了,我什麼都想明白了。
女:我相信你,我們走吧,去我們該去的地方了……
說著兩個幽靈慢慢的消失在這所房子的屋頂。廁所裡的尸體也慢慢的消失了……
綸:“水!你終於回來了,你剛才看見什麼啊?”水:“我什麼都沒有看見,隻覺得眼前一片漆黑。我們怎麼會在這?”綸抱緊了水……
從此以後,這所房子變成了普通的房子。
在英國,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
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
他XXXX的...那有人會放這東西進口中?英國人都有些白痴...
告訴你,世事無絕對!
有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我和他談到這件事,
他告訴我他們小學的教科書也有說到,因燈泡放進口後便會卡住,
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他十分肯定書是那麼說的...
但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如果可以放得進口,
証明口部足夠大讓其出入,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
但這印度白痴隻說書是那麼說的...便一定是正確...
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我說他笨,
他說我不會英文不看書...我們便吵了起來...
我一肚火的回了家,拿起一個普通大小的燈泡在床上左想右想,
始終認為我沒有錯,想到這印度朋友的無知,
也本著科學家的精神-----大膽假設,小心求証。
我決定要証實他看。當然,我也做了安全措施...買了一瓶菜油回家。
2月14日情人節,她打電話問我:“知道3朵玫瑰代表什麼嗎?”
我說:“當然,花語是‘我愛你’。”
她沉默了一會兒,開始嗔怪我:“既然知道,為什麼不送我一份?是不是郵差還在路上?”
父親:“剛開學考試,你怎麼就得了個‘0’分?”兒子:“老師說,我們一切都要從‘0’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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