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美貌的太太告訴律師決定和丈夫離婚。律師問她:“你有沒有什麼正當的理由?”
“當然,理由就是我太愛他了。”
“奇怪,你既然愛他,又為什麼要和他離婚?”
“和一個不能‘背叛’的男人生活在一起,你能想象嗎?”
有二個小孩,在沙灘上玩,一男一女。
女孩看見男孩的小雞雞說:“你可不可以把你的借我玩一玩啊”
男孩看了看女孩說:“你的都玩丟了,還玩我的”
幼兒教師:“請小朋友形容一下自己的媽媽。”
甲:“媽媽臉上的雀斑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
乙:“媽媽的眼睛像爸爸的皮鞋尖一樣又黑又亮。”
丙:“我像愛小花貓那樣愛我的媽媽。”
丁:“媽媽打扮得有點像聖誕樹。”
小明:“爸爸!”
爸爸:“什麼事?”
小明:“校長說明天春游帶的錢不能超過十塊錢。”
爸爸:“哦,好啊。”
小明:“那你就給我九塊九毛九吧!”
爸爸:“?!”
“你簡直想象不到,我的妻子愛嘮叨到了什麼程度!她一天到晚,最就沒有休息的時候,去年她去海濱療養了半個月,回來後你猜怎麼著?就連她牙都晒黑了。”
在酒吧間,兩個老朋友相遇了。
“你在這裡干什麼?要知道,醫生不是不許你再喝酒了嗎?”
“是的。可是要知道,那個醫生不久前已經去世了。”
有個羅曼蒂克的丈夫一日假伴一個陌生人手拿一束玫瑰花站在家門囗按鈴想給妻子一個驚喜妻子下來看到後趕緊對他說:快進來!快進來!我老公不在!
小奇不喜歡父母為他新添的小妹妹。
“那你為什麼不把她換成弟弟呢?”他的同學問。
“太晚了。當我發現她是女孩時,已經過了好幾天了。要知道,商店裡規定凡是東西用過三天,就不會退換的。”
傳說河北地面上有個張三爺,好賭嗜酒,把家當折騰個精光。媳婦也勸不住他,還經常挨他打罵。可憐小媳婦,獨守空房,整日以淚洗面。
一日,張三爺輸光喝足,打道回府。月淡星稀,寒露浸身。正走著,見前面路邊坐著一個女子,素衣白裙,跣足散發。張三爺心念一轉,想這深更半夜,哪來獨身女子在野地荒郊?於是操起手中鋼鞭,一鞭子就抽了過去。女子一聲慘叫,頃刻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果然是鬼!
來到家門口,看屋裡還亮著燈,心裡有點納悶,就躡足湊到窗邊,往裡細看。原來媳婦坐在炕上,在燈底下紡線。正要進門,忽聽得有人講話,就又退到窗邊再看。見屋裡不隻媳婦一人,邊上還有一個女子。小媳婦紡出一根線,那女子就伸手把它挑斷,反反復復,一直如此。小媳婦不斷嘆氣,怨自己福薄,丈夫又賭又喝,不理家事,自己紡個線還紡不成,不覺淚水漣漣。這時候,見邊上女子說話:
“活該倒霉,誰讓你錯嫁人家。死了算了,陰間倒比陽間好,吃燒餅,穿紅襖……”
張三爺心裡頓時明了,這女子分明是鬼,而且正是剛才挨了自己一鋼鞭抽的,沒想到竟抽到了這裡。想必自己媳婦是看不見鬼魂,也聽不見鬼說話的,以為紡線不得,運氣悖極。
忽然,見媳婦起身,傷心得渾身哆嗦。那女鬼到一邊搬來凳子,又找來繩索,甩到梁上,綁得牢牢的,還幫小媳婦踩上凳子。眼見媳婦就要把頭鑽進繩套,張三爺一腳踢開屋門,手執鋼鞭,直朝女鬼奔去。那女鬼或有記性,剎那間就跑了。
為什麼張三爺就看得見鬼,小媳婦就看不見?說是陽氣旺的不招鬼,鬼來了也顯原形;而陽氣不足的,自然鬼就容易附體,而且人鬼糾纏,分不清哪些念頭是自己的,哪些是鬼的,所謂“心裡有鬼”。
從此張三爺痛改前非,對小媳婦既親又愛,前後判若兩人。可是,女鬼並不罷休。她前次造訪,為的是找替死的好去投胎。這好不容易等來機會,被張三爺的鋼鞭趕跑了。據說,陰間還有規定,這一次機會錯過,要再等上三年。於是,三年間,張三爺家就沒有太平,總有莫名其妙的事發生。比如做鍋粥,熟了,一揭蓋,見裡面撒了一把草灰。張三爺認定是女鬼作怪,反而比從前更體恤妻子。一有不對,總是謙讓,不和睦的事也非把它做和睦了。三年一過,女鬼找別的替死的去了,而張三爺的性子實際也煉溫良了。
這個故事,說白了,就是民間的一種教化,或是受屈辱的女子之間流傳的一份願望。有幾個賭徒回心轉意的?又有幾個不幸媳婦靠著男子的回心轉意而幸福的?
在昌明社會裡,是不興講鬼的。但社會的逼迫凶惡的時候,鬼就多了起來。聊齋當然不是打頭的,隻不過集了大成;而魯迅也不是最後一個,隻不過青出於藍。
鬼的故事裡面,女鬼是最多的,而女鬼總是屈死的,吊死的。女子是那麼淒美,那麼柔弱,是弱中之弱;而鬼總是被迫死的,是被迫中之被迫。做了鬼了,而且是女鬼,還有什麼可說的?還有什麼出路?要不就投胎轉世。可這也很不容易,先要找一個替死鬼。誰做這個替死鬼?男子是不做的,因為他陽氣盛,即使做了很多壞事也不打緊,他一眼就看穿了你的心思,還手執鋼鞭一鞭子把你抽跑。又輪到女子了,而這個即將替死的女子又何嘗不冤屈呢?又何嘗不是與女鬼一樣命運的可憐人呢?
我到底還是不明白,女鬼為什麼要投胎?為什麼要尋和自己一樣命苦的人替死?再說,陽間又有什麼好?陽間不就是那個原先屈死你的陽間嗎?
魯迅寫《女吊》,也是女鬼的故事,寫在1936年,正值他生命的最後關頭。他在文章裡幾次提到上海的“前進作家”,說他們“憎惡報復”,而女吊是“一個帶復仇性的,比別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強的鬼魂。”他似乎在贊美女鬼,似乎想告訴我們一點鬼的道理。可是,在結束的時候,他又說:“她有時也單是‘討替代’,忘記了復仇。”
這是一篇決絕的思想遺囑,永世不得翻身!
鬼要是不討替代,專事復仇就好了。悲哀的是討了替代,卻要重蹈覆轍;而不討替代、專事復仇,卻始終就在陰間。但果然是陰間好嗎?果然在陰間吃燒餅、穿紅襖嗎?
36年,魯迅病中寫下《女吊》。他就要去做鬼了,而且他看來是不准備討替代再回轉陽間了,他要專事復仇,把你們統統吊死,一個也不放過。他在電影院裡看蘇聯紅場的閱兵式,對蕭紅說:這個我看不見了,你們,還有海嬰,或許能看見。
看見了又怎樣?難道勝利隻是復仇的鬼們討了替代的成功嗎?難道鬼們除了討得替代就別無生還之機嗎?看來隻好復仇,一直復仇下去,直到永遠。阿門!
張姐是出了名的急性子,而她的男朋友絕對是不慌不忙的慢脾氣。有一次,同寢室的姐妹感嘆道:“真不知你的男朋友是怎麼追上你的。”張姐沒好氣的說:“那還不簡單,等我跑了一大圈回來,他還在原地!”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