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早晨……,小次郎依舊坐上那班公車,車上又出現那位心戀已久的女孩,今天終於鼓起了勇氣,寫了張紙條給她……
“小姐,我想和你做個朋友,如果你願意,請將紙條傳回,否則就請丟出窗外,讓它隨風而逝吧!”
沒多久紙條竟然傳回來了,小次郎忍不住心裡“暗喜……”我還是很有魅力的嘛!……嘻……
嘴角微微上揚,充滿自信的打開紙條,一臉勝利者的姿態,一看……
“對不起,窗戶打不開……”
一個月色朦朧的月夜,憶手裡拿著一瓶喝了一半的白酒,搖搖晃晃的走著,憶的男友其實在愛著憶的時候還愛著另一個女孩,她長的比憶漂亮,憶覺得這樣的話三個人都會痛苦,於是她想退出,默默的祝福他們,可是憶的男友偏偏不讓憶放手,而且對憶也不向以前那樣好了,憶痛苦極了,憶對人很好,那些喜歡憶的男生要為憶報仇,可是憶死活不讓,他們也沒辦法,憶就這樣墜落了,她痛苦的喝著酒,不爭氣的眼淚流了下來,突然,憶看見琰(是憶的男朋友的名字)和鈺(琰的愛的另一個女孩)正甜蜜的在一起纏綿,這時聽見琰對鈺說:“寶貝,我明天就去跟憶說我不愛她了,這樣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在一起了。”鈺說:“不要嘛,她好歹也是我的好朋友嘛,再說了,這樣我就不用聽見別人說我們的閑話了。”“寶貝,你真聰明,來,親一個。”看著他們纏綿,憶感到天都塌了下來,原來,憶一直深愛的他原來一直在欺騙她,憶感到心被他狠狠的撕碎了.... 突然,有一隻冰冷的手搭在了憶的肩上,憶回頭看,嚇呆了,那是一張血淋淋的臉,眼睛空洞渺茫,身上沒有一塊好皮,全是血,當憶嚇得要大叫的時候,“她”捂住了憶的嘴,對憶說:“我知道你的事情,我可以幫你把他們弄的不得好死。”憶不停的搖頭,“她”接著說:“我知道你是個好人,憶,還記得我嗎?我是艾愛啊。我是怎麼變成這樣的?你應該知道吧,都是因為他,他拋棄了我,還弄死了我的孩子,我一怒之下做的鬼,我跳樓的那天你為我流了很多眼淚,我死後做了鬼,一直守在他的身邊,最後,我讓他死了,呵呵,你知道他愛上的是誰嗎?是鈺,呵呵,就是琰的新女友,鈺和他在一起,直到我把他殺死,鈺又去了琰那裡,你也看見了琰和鈺剛剛做的和說的一切,干嘛不讓我幫你呢?”憶看見自己的好友,抱著她哭了起來,說:“艾愛,我想你啊,我好痛,好痛,我好愛他,可是他卻隻是欺騙我,從來沒有愛過我!可是我愛他,我不要任何人傷害他!”艾愛看著憶,心痛的摸著憶的頭,嘆了口氣,說:“好了,我不說了,你要是想讓我幫你報仇,我會幫你的,我會一直守著你的,乖,天亮了,我走了。”“恩。”憶說著看著艾愛一點點的消失...憶想到了艾愛,從前多麼光彩耀眼的她,竟然為了一個混蛋而跳樓了,最後,那個混蛋莫名其妙的死了,憶想到這裡為艾愛流下了眼淚,她突然想像艾愛一樣,一了百了於是,她拿起刀,走到學校,她今年該考博士後了,她走到這裡,見了她的同學一面,走到寢室裡,躺在床上,把小刀拿出來,對空氣說:“艾愛,我來陪你了。”隨後在左手腕上一拉,鮮紅的血液流了出來,她閉上眼睛,一滴眼淚流了出來,麻木了..醒來後,憶躺在床上,看見身邊哭得失魂了的同學,自己的心中好痛,憶想摸摸他們的臉,可是他們看不見憶,隻是一直的哭,有個說:“憶,憶,你醒醒,看看我們啊!你這是干嘛,嗚嗚嗚...”大家都哭了起來...憶知道沒辦法告訴他們,突然看見了從憶身上流出的血,憶用手沾了一點,在窗戶的玻璃上寫到:“大家不用為我傷心,我現在是鬼,可是我會永遠保護你們,我永遠愛你們!我永遠和你們在一起!”大家看見這些字,笑了,可是他們還是為憶而感到傷心...就在這時,憶走了出去,看見了琰和鈺正往她出事的房間裡走,可是憶的朋友死活不讓他們進去,不想讓他們打擾憶的安息,憶隨手一揮衣袖,一陣大風刮過,他們知道是憶不高興了,急忙關上了們,這時琰罵道:“TMD,為什麼不讓我們進,真是的。”“沒事,我還不想看呢。”鈺討好的說,這時他們走開了。憶下葬那天,他們也來了,可是憶不願讓他們侮辱她的幕,於是就做了一層大風,讓他們進不去,結果他們灰溜溜的走了,憶看見了艾愛,艾愛責備憶不該這樣的,可是憶淘氣的說要來陪艾愛,她們晚上出除掉那些混蛋,可是憶卻時時處處的袒護琰和鈺,從不然艾愛碰到他們,因為艾愛一看見他們就生氣,想弄的他們不得好死,有一次憶准備從新出投胎,忘記這一切,可是就在憶准備走的時候,琰走在大街上的時候,一輛大卡車沖來,憶知道琰聽不見她的聲音,就在車撞過來的時候,憶附在了琰的身上,車把憶撞出了幾十米,琰卻沒有事情,憶感到自己的慢慢消失化作一陣青煙,憶對艾愛說,你告訴琰,說,我愛他...漸漸的消失了,艾愛痛苦極了,看著自己的好友為了一個混蛋而死,好不甘心,可是她還是俯身到琰的手機上,些下這樣一段話:琰,我永遠愛你.憶,琰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於是找了一個老道士,老道士告訴他了這一切,琰痛苦的看著他的手機,大聲的對天喊:憶!我對不起你!可是,我真的愛過你...憶在天上聽見了,流下了眼淚,化作一顆美麗的水晶,落在了琰的手裡,上面還有幾個字:我愛你琰,我做這一切從未後悔過。愛你的憶...
在一個宴會上,著名的美國作家埃內斯特・海明威(1899―1961年)正在苦苦思索著他的一篇小說中的某個情節,在他旁邊坐著的一個令人討厭的富翁卻老在打岔,想同海明威攀談。他說:“到底哪一種寫作方式是最好的呢?”海明威雙手一攤,說:“從左到右!”
宜蘭頭城復x專校的偷窺鬼
所謂“人之生、鬼之生”,人體的最終歸宿━━墳場,便成為分隔陰陽界的恐怖地方。在這裡,存在有各式各樣的游離腦波,恁你膽大包天,終有看見鬼的一天。而且,如果你在墳區嘻戲或對死者口出不敬之言,極有可能會誘引群鬼跟至你的住處搗亂,讓你一輩子不得安寧。
這也就是為什麼老人家千叮嚀、萬囑咐━━沒事千萬不要到墳場去,去了墳場也千萬不要亂講話,其原因就在此。復x專校的後面就是座墳山坡,滿山遍野都是年久失修的古墳,天氣一陰、山風一吹,便彌漫著一股戚戚的肅殺,令人在不知不覺中,生出一種淒涼的心境。墳墓山的傳說本來就多,學生常把這些故事說來嚇人,倒也常有出乎意料之外的效果,直到有人惡作劇過頭,差點沒鬧出人命,這才稍稍收斂,不敢再用鬼來嚇人。“阿寶!你看,這副棺材裡的人跑出來了!”
星期假日,阿寶和室友閑著沒事,三個人便相邀至校後的墳墓山上閑逛,看看會不會有什麼新奇的發現。沒想到才逛了一會兒,便遇上墳墓失修,從棺材裡滾出尸體的怪事。
那尸體想來埋在此地已經相當多年,整個軀體早就已經腐爛不堪,散發出陣陣令人作嘔的味道。阿寶他們看了尸體一眼,馬上捏鼻皺眉,跑到一邊呼吸新鮮空氣,心想怎麼會這麼倒楣?
大白天就遇見一具腐尸?正惡心之際,突然靈光一現,想起了一個惡作劇的方法,打算惡整令一個回家的室友阿輝。
阿寶的詭計很簡單,就是找人扮尸體,再把阿輝騙道墳墓山裡嚇他就成了。
三個人議定完畢,就開始進行這樁惡作劇。到了晚上,阿輝回到了宿舍,阿寶他們三個人假意閑聊,聊著聊著,便突然聊到早上所看見的腐尸。
“你都不知道有多可怕,那具尸體的身體已經爛光了,眼睛、鼻子、嘴巴也不見了,簡直把我們嚇死了!”
阿寶加油添醋地形容那具尸體的恐怖模樣,有意讓阿輝的心裡先蒙上一層可怕的想像。
“哼!那有什麼好怕的?要是我在場的話,我一定會把他裝回棺材裡,免得他暴尸荒野。”
阿揮不屑地嘲笑阿寶他們的膽小,“鐵齒”地如此表示。
“你現在當然這樣說羅,我才不相信你膽子會這麼大,要不然我們打個賭,你贏了我們請你吃牛排,你輸了就請我們!”
阿寶見大魚冒大氣,感緊用激將法引他上鉤。“行!怎麼賭?”阿輝果然中了激將法,一口答應了下來。
“很簡單,我現在這裡有一顆糖,你在半夜十二點的時候,到我這裡來拿,然後我會告訴你那具腐尸在那裡,你把這顆糖放在他口中就可以了。隔天我們去看,如果那顆糖在尸體的口中,那就算你贏了,怎樣?”
阿寶胸有成竹的說出打賭方式,一面用眼覷著阿輝。
阿輝聽得臉一陣青一陣白,又不想坍了自己的台,隻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阿寶他們則在心裡暗笑詭計得逞。
半夜十二點,阿輝向阿寶拿了那顆糖,依照指示,摸黑走進了墳慕山裡。那天沒有月亮,一層層厚厚的雲沉甸甸地堆在天空,令大膽的阿輝心頭悶悶的,不過,話說回來,即使一個再大膽的人,要他在半夜拿支小小的手電筒在墳墓山裡走動,說心裡不發毛那是騙人的。
好不容易阿輝疑神疑鬼地走到阿寶所說的那個地方,這才鬆了一口氣。那是一座班駁的古墳,墳墓旁躺著一具尸體,阿輝也無暇多看(其實是不敢看),隻覺得那具尸體的臉死白一片,好不駭人,但為了面子,隻好把心一橫,迅速扳開它的嘴唇,硬把那顆糖塞了進去。豈知,那具尸體咕嚕一聲,就把糖吞了下去,同時幽幽道∶
“謝謝!” 阿輝愣了一下,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
“喔!”然後呆呆地站起身來,僵硬地走下山去。過了半晌,那具尸體突然起身,噗哧笑了起來,同時從墳墓後面走出了兩個人,同樣笑得樂不可支,顯然是阿寶和他的室友。
“笑死我了!你沒看見阿輝的樣子,我差點當場就笑出來了。”
扮尸體的那個人笑道。“不過阿輝的膽子還真大,你跟他說謝謝的時候,他居然還‘喔’了一聲,沒有嚇得不腿就跑。”阿寶邊笑邊揉肚子。
才說完,不遠處就傳來一陣淒厲的慘叫聲∶“哇━━有鬼啊!”
接著一切便歸於沉疾。這一叫把阿寶他們嚇了一大跳,但接著卻又恍然大悟般的捧腹大笑起來。
“還說他膽子大,這下可把他嚇壞了!”
“好啦!別笑了,我們去找他吧,免得他受驚過度,出了什麼事那就不好了。”
果然,走沒多遠,他們便發現阿輝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已經昏迷不醒。阿寶他們嚇了一跳,心想這次玩笑可開得過火了。
他們七手八腳的趕緊將阿輝抬回宿舍急救,幸好阿輝沒事,醒過來之後,便昏昏沉沉地睡著了。折騰了一個晚上,阿寶他們三個人也都鬧出了一身冷汗,於是各自拿了盥洗用具,走進浴室沖涼。洗著沖著,其中一個人忽然發現門口有顆人頭向他們窺探,便向其他兩個人低聲說道∶
“喂!你們看,門口那邊有人在偷看我們洗澡。”
“變態!看我拿水潑他。”阿寶裝了一盆水,趁著那個人縮回頭時,躡手躡腳地走至門旁,等待那個人在伸頭偷窺時,給他澆上一頭冷水。
不一會兒,那個人果真又伸出頭來看他們,阿寶嘿的一聲,作勢將水潑出,那人轉過頭來,阿寶頓時有如被點了穴一般,全身僵硬,臉盆舉在半空中一動也不能動。那個人赫然就是今天早上他們遇見到的那具腐尸,這會兒正用那兩個黑窟窿看著他,掉了下巴的嘴則上下喀動不已,不曉得在說些什麼。阿寶夏得牙齒直打顫,耳邊傳來其他兩名室友的驚叫聲,跟著眼前一黑便不省人事。直到隔天,才有人發現他們三個人全都光溜溜地躺在浴室裡。
待他們道出其中原委,卻惹來他人一陣善訕笑,咸認為阿寶他們三個人是集體夢游。
然而,接下來每天晚上都有人發現有顆頭在偷窺他們,偷窺的地點包括浴室、廁所、寢室......等,可是等他們追上去看的時候,門外都沒有人,於是鬧鬼之說便不脛而走。
對於偷窺者的出現,阿寶他們知道是自己闖出來的禍,後來也曾買了奠品去那座古墳(已經重新修筑)祭拜道歉,可是並沒有什麼效用,直到畢業那年,宿舍裡還是有偷窺鬼出沒的說法。隻是有件事,阿寶到現在還沒有搞清楚━━為什麼那個鬼那麼愛偷窺呢?
附注∶阿寶現為某信用卡的業務員。
一天,小明的媽媽帶小明去看芭蕾舞表演,第一次來看的小明見芭蕾舞演員都點著腳跳舞,好奇的問媽媽:“媽媽他們為什麼不找一個高一點的演員呢?”
上小學一年級的女兒,第一次寫作文,題目叫《我第一次做家務》,寫的是幫媽媽洗衣服。按照老師的要求,作文寫完後要家長簽字,當編劇的爸爸看完後,提筆在下面寫了一句話:以上情節,純屬虛構。
一位老人突然失去知覺。監測儀器証實是心臟病發作所致。20秒後,他蘇醒了。大夫向他解釋:他的心臟曾停跳過瞬息,井問他,
在那段時間內有何異常感覺。“我看見一道明亮的光,”他說,“在我面前,一個人全身披著白衣,就像死神。”大夫趕緊請他具體回憶一下,“大夫,”他說,“這人肯定是你。”
從前有一個人,他有一個女朋友。他比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愛她。
可是有一天,他女朋友無情的離開了他,甚至連一個理由都沒給他。
看著自己的女朋友被別人挽著手逛街,他痛不欲生,失去了理智。終於有一天他把女朋友殺了。
本來他打算殺了她以後自殺的。可是將死之時才感到生命的可貴。
從此以後他天天被噩夢困擾,夢境中他女朋友赤身露體,披頭散發,紅舌垂地,十指如鉤來向他索命。
噩夢把他折磨的形如銷骨,一天他找來一個道士已求擺脫。
道士要他做三件事
第一,把他女朋友的尸體好好安葬
第二,把他女朋友生前穿的睡衣燒掉
第三,把藏起來的血衣洗干淨
所有的事情必須在三更之前完成,要不就會有殺身之禍!
他遵照道士的囑咐把所有的事情都做的很仔細,可是那件血衣卻怎麼也找不到了。
馬上就要三更了,豆大的汗珠從他臉上滴下來把地毯都打濕了。
在將要三更的時候他找到了那件血衣,可是不管怎麼怎麼搓就是洗不掉。
這時候忽然狂風大作,電閃雷鳴。窗戶被狂風拍打的左右搖曳,玻璃的碎裂聲讓人更加心驚肉跳,突然所有的燈全滅了,整個屋子一片漆黑。
閃電中,隻見他女朋友穿著染滿鮮血的睡衣,眼睛裡滴著血,滿臉猙獰的指著他厲聲道: “ 你知道為什麼洗不掉血跡嗎??”
他被嚇呆了一句話說不出
女朋友繼續道:“因為你沒有用雕牌洗衣粉,笨蛋。”
這天,酒店老板正在大廳巡視。來了一乞丐上前說道:”老板給個牙簽行嗎?”
老板給他一個打發走了。
一會兒,又來一個乞丐,也是來要牙簽的。
老板心想現在這乞丐怎麼不要飯改要牙簽了?也同樣給他一個打發走了。
沒過多舊,又來一個乞丐。
老板對他說:”你也是來要牙簽的嗎?”
乞丐說:”有個人吐了,可我晚了一步,已經被前面兩個乞丐把能吃的都吃了,現在隻剩下湯了。你能給我個吸管嗎?”
如果有100個車位的停車場。
給美國人可以停80輛車------美國人車大。
給德國人可以停100輛車-----德國人最守紀律。
給日本人可以停120輛車-----日本人的車小。
如果給台灣人就隻能停2輛車-----兩個出口各一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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