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去年,我剛上大二,我的一位挺鐵的哥們,愛上了別班的某位女生,在一群同學外出旅游等活動中,這位女生似乎也對他有意,至少是沒有對他表現出厭惡。隨著日子的流逝,愛火把我這位朋友絞的“茶不思飯也不想”用他當時對我說的話來說,就是∶“若她拒絕了我,我就覺得活下去都沒有意思了”。
但他畢竟用理智控制住了感情,在有這位女生參加的群體交談和活動中,他力求表現的瀟洒自如,不失態,同時密切注視心上人的言行。一有什麼他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他就立刻出現,盡力表現出一個大男孩子的慷慨和風度,以增加彼此間的交往。但他一直未敢約這位女生單獨外出,知道全國書市在我們大學的所在城市舉行,這位仁兄才抓住這個機會,弄到兩張票。他知道心上人每天早上都單獨在校園邊散步邊讀外語,於是在第二天早上,假裝與這位女生不期而遇,先彼此閑聊幾句,然後他把話引入正題∶
“聽說,明天全國書市開幕,據說所展書量是空前的。
“你以前可曾看過書市?”
注意,他妙就妙在不說∶“你有興趣去看書市嗎?”這樣太露,對方若有意尚可,若無意,聽出你話中之意,一口拒絕,接下去連拐彎的地方也沒有了。
女生答∶“沒看過,不過聽人說過。據說全國各地的書都在那裡展出,熱鬧得很。以前買不到的書說不定在那裡能買到。”
這位女生也很聰明,不管他有意思無意思,這幾句話很符合女孩子的心理和身份,可謂無懈可擊。
以下男生該採取行動了,否則就成了無意義的閑聊。但該怎樣來表達自己的意思,達到約這位女生單獨外出的目的呢?
“我以前也沒看過,這次想去看看我班李烽還為我弄了兩張票,我覺得一個人去看沒意思,但我又找不到合適的伴。我干脆把兩張票都送你和別人去看吧。
請注意,這段話的妙處,他首先接上對方的話題,表示自己也沒看過書市,然後表示出“想去”的明確信息,接著說有兩張票,但找不到合適的伴,話中的意思是“我沒有女朋友”,然後把票送給對方。這裡妙在他抓住了“以前買不到的書說不定在那裡就買到了”所傳遞的信息,而自始至終沒問對方想去不想去。在這裡是很重要的技巧。因為如果直接詢問,你的用心女孩聽來已可謂昭然若揭,而她卻隻能作出是或否的回答,這就對她造成精神上的重負。回答∶“是”,她會產生有失自尊之意(雙方並非感情深厚);回答否,以下就沒有回旋的余地,想和你一起去也轉不過來了。而直接把票送對方,雙方都可以從容應對。
“謝謝,兩張都給我,我也找不到合適的伴。”女孩答到。接下去就是彼此約定時間去看書市了。。。現在,讓我們來分析一下他成功的原因。
首先,他准備工夫作的好。在群體活動中,他已多次隱晦而巧妙的向那女生表達了深藏的愛意,並仔細觀察了對方屬於肯定--至少沒有否定---的反應,作到心中有數。
其次,他用理智壓抑住心中愛的波濤,把自己的心理狀態降到與對方大致相同的水平線上,巧妙的表達自己的意思,而不致於是對方一時間手足無措。
第三,時間,地點,環境都選的好,幽靜的校園,清晨,林蔭道上,垂柳在微風中輕拂,沒有第三者在旁。女孩子正需要這種環境和氛圍,是對方心境閑適,雙方可進可退,結果如何都不會感到尷尬。
第四,表達方式的巧妙和適度。就算女生一時拒絕了他,彼此還可繼續作朋友,以後這位男生還有機會。
(觀眾暈倒一片)
(杰克遜也加入了打斗,幾人亂戰一團,打完後,杰克遜的胡子被扯掉好一大把。人人的目光都盯著他。)
杰克遜心想:為什麼這麼多人盯著我,一定是我的英俊害了我。
杰克遜:好看嗎?
科比:你知不知道你沒了胡子一點個性也沒有了。
杰克遜:真失敗!原來大家喜歡粗獷一面的我啊!(說著從地上抓起一把胡子貼在臉上。)雖然亂了點,不過總算恢復了幾分風採!
(比賽還剩8秒,比分112:111,東部領先,西部叫暫停。)
杰克遜:我們必須完成最後一投。
科比:好辦法。
杰克遜:你也覺得這個辦法好是吧?那好,這個任務就交給你執行。
科比:不會吧,這麼瞧得起我!
杰克遜:科比,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鐺鐺鐺鐺鐺鐺?
科比:什麼鐺鐺鐺鐺?
杰克遜:鐺得鐺鐺鐺鐺鐺,就是(唱道)
On--lyyou--!能幫我奪第一;
On--lyyou--!能打敗艾弗森;
Onlyyou能幫助我,叫其他球隊無法贏我;
你本領最大,就是Onlyyou--!
科比:哎!
杰克遜:On--lyyou--!別怪教練嘀咕;系好鞋帶兒,別怕輸死別顫抖;背黑鍋我來,打球你去,拼全力為贏球!受傷也值得,喃嘸阿彌陀佛!
科比:收到!曾經有無數次壓哨球的機會放在我面前,我都沒有投進,等我失手的時候我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夠給我一個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對籃筐說三個字:我要進。如果非要問哪一次的話,我希望是,這一次!
(球員上場,科比投入至勝一球。全場一片沸騰。)
科比:哇!又進球啦!疑!為什麼要說又呢?
杰克遜:我KAO!I服了YOU。
老師:“我有兩個題目,你能答出第一題就不需再答第二題。”
“你有多少根頭發?”老師問。
“一億兩千萬根。”學生答。
“你怎麼知道?”老師問。
“第二題不需回答。”學生說。
當我照例在下午5點下班回家時,發現妻子那天情緒不佳,其結果便是短兵相接和令人不快的態度,我的所作所為沒有一樣是對的。
到了晚上7點,事態還不見好轉,於是我提議我走出去,假裝剛到家,然後一切從新開始,妻子答應了。
我出門後,再一次進來說道:“親愛的,我回來了!”
“你剛才上哪兒去了?”她厲聲問道,“已經7點了。”
時間:1905年
這是一幢大房子,矗立在小鎮的中心地區,裡面住的是一對很有錢的夫婦。表面上看來他們很恩愛,實際上,這個男人已經愛上了小鎮上的一個很漂亮的女人。可是他的老婆一點也不知道。久而久之,這個男人已經開始討厭起來他的老婆,總想找辦法把他的老婆甩掉。最後,他想到了一個辦法,那就是殺掉他的老婆。可是,他怕用刀殺她老婆時血會濺得到處都是,有邪氣。他決定給他老婆買一件睡衣,把帶毒的針藏在衣服裡。(我也不知道他怎麼想的,那時的人腦子都有點鈍,想的辦法也是很繞圈子的)
一切都准備好了,就等他老婆來穿了。那個女人回到家,男人便把睡衣送到她面前。她驚了一跳,她的丈夫會給她買這麼好的睡衣,非常高興。捧著睡衣上樓去試穿看看。不一會兒,就聽見那個女人“啊”的一聲大叫。男人非常高興,跑上樓去看她的老婆死了沒有。進了房間,就看見他的老婆穿著睡衣,躺在地上抽搐著,口吐白沫,血浸透了毒針所在的那個地方,不一會兒就死了。男人放聲大笑:“哈哈!終於把你這黃臉婆干掉了,我以後可以和我的情人在一起了。”突然,女人的眼睛睜開了,直勾勾的盯著那男人。男人也看到了他老婆這樣,嚇的立刻往後面退了幾步。女人一下子立了起來,她根本沒用手,而是直挺挺的立了起來,飄在空中。男人嚇的連叫也叫不出聲了,一個勁的往後退,最後因為身體不穩,從二樓上摔了下來。頭著地,當場死亡……
時間:2003年
綸和水是一對恩愛的夫婦。他們剛結婚不久,工作時間也不長,所以積蓄也有點少。但總想租一套房子來住。一個星期天,他們在當年是個小鎮的大城市裡瞎轉,想找一套房子來住。終於,他們在城市人煙稀少的西區找到了一幢大房子,通過房子們上的公告他們找到了這幢房子的房東。
她是個胖女人。綸和水和她談了起來。
綸:你這幢房子的租金是多少啊?
胖:每個月100元。
水:這麼便宜啊,這幢房子一定有什麼缺點吧,不然怎麼會這麼便宜呢?
胖:不瞞你說吧,這幢房子是我祖母的房子。當時我祖母和這幢房子的男主人是情人,後來不知道這房子裡發生了什麼事,那幢房子的男主人死了。更奇怪的是大家都不見了女主人,大家都認為是女主人殺了男主人後逃了。這幢房子的房契很早以前,男主人就給了我祖母了,所以我祖母就擁有了這幢房子。可這幢房子一直以來都在鬧鬼,附近的鄰居都搬走了,說是一到晚上,就看見那幢房子裡有什麼東西在飄。一直以來,有幾個人曾經找我租過這所房子,都死在了裡面,全變成了干尸,以後再也沒人敢來租這幢房子。連我也不敢住進去。
綸和水都不相信這世界上有鬼,但是心裡還是有點虛。可是現在務必要找到房子啊,不然他們又要厚著臉皮回自己爸媽家裡住了,自己這麼大的人了,還要和爸媽住在一起。他們決定冒冒險,先住一段時間,如果詭異再說。
於是,他們付了租金,住了進去。這房子說來也很奇怪,當他們拿著行李走進這幢房子時,陰風陣陣,冷得他倆直哆嗦。外面還是大白天,這房子裡卻像一幢不透氣的盒子,連光也照不進來,黑黑的,另人毛骨悚然。
第一天晚上,他們睡的正香。一股陰風吹來,把綸冷醒了。看看表,12點12分。“唉!這裡還真冷啊!”綸念了一句。“是的!幾天後會更冷!”有聲音在他耳邊響起。當時,他迷迷糊糊的,還以為是水在說話,就不當一回事,睡著了。
第二天,他們都起來的很早。綸說:“水,你昨晚也沒睡著啊?”水:“我睡的很香啊,隻是做了個奇怪的夢,有人總是在說‘睡衣,還我血!睡衣!!還我血!!’。”綸很奇怪,說:“我昨晚明明聽見你在說幾天後會更冷啊?”他們忽然都意識到了什麼,都不再說話。
一天,水回到了家,見到綸並沒有回來。這時,電話響了。水接了電話,是綸的聲音……
“喂!”水說。
“喂,水嗎?我今天晚上要晚點回來~,我給你買了一件禮物,就在二樓的衣櫃裡,很漂亮,你穿上它,一會兒我回來看看……”綸冷冷的說道。
“好啊,你好久回來啊”水問。
“嘟……嘟”電話斷了。
綸今天好奇怪啊,我還是要看看他給我的是什麼禮物。她向二樓跑去……晚上,綸回到了家。“唉!今天加班好累啊。老婆,你在哪兒啊?”沒有水的聲音,隻有風的聲音,像咆哮聲,又像鬼笑聲,綸不禁顫抖了一下。“叭!”忽然停電了,綸的身體好像已經不聽自己使喚,自己走上二樓。他走進了房間,看見水穿著他從來沒有見過的,有血的睡衣。而且,睡衣裹得很緊,還發出“呲,呲”的聲音。綸嚇住了,忽然他感覺可以自己控制自己了。綸跑上前去,把水抱起來,卻發現她輕了很多。透過月光,眼前的情景讓綸一輩子都忘不了(也讓各位讀者永遠也忘不了)水已經變成了干尸,臉皮干鬆鬆的,像老太婆一樣。兩隻眼球已經深深的凹了進去,嘴巴張得很大,露出陰森而雪白的牙齒。舌頭已經變成了片狀物。頭發像枯草一樣,落了不少,頭皮露了出來,干得裂開了口子,頭骨露了出來。頭骨上有血紅的字:“睡衣!還我血來!”身上的睡衣把水裹得很緊,實際上在吸取水的血液。血液通過睡衣上的針流進了睡衣。針已經變得像燒過一樣通紅。奇怪的是,睡衣吸了這麼多血,除了針所在的那個地方有血,其他部分還是睡衣的本色。綸嚇得將水的干尸扔出了幾米遠,不住的往後爬。干尸突然變直了,並且像以前那個被殺的女主人一樣,直挺挺的立了起來,張著大嘴,發出嬰兒般的“啊,啊”聲。向綸飄了過去,綸也從二樓嚇得跌了下去。可是綸沒有像以前的男主人那樣死,他掉下去,落在了沙發上,沙發救了他一命。他像門口跑去,這時,又有個像幽靈似的東西飄了過來。他覺得他已經無路可逃了。
但是,這個幽靈並沒有傷害他,而是把他帶到了一個房間的密道裡。綸:“你是誰?為什麼要幫我?”幽靈:“實話說吧,我是這個房間的男主人,當初我真後悔我殺了我的老婆。這個密道它不會發現,這是我以前為偷偷出去見情人修的。”綸:“都是你!你害的我的水被她害了,現在該怎麼辦?”幽靈:“你不用擔心,現在還有救,你老婆的靈魂被我老婆的靈魂壓迫在她的身體裡,現在她變成了干尸,實際上是我老婆在操縱她的身體。你按我說的話做,我老婆就會永遠離開這個世界,我也不會因為良心的譴責而去我該去的地方了。”綸:“快!快告訴我該怎麼做。”幽靈:“我老婆的尸體現在就在一樓廁所上面的天花板裡,廁所裡有個火鉗,你用火鉗把天花板打爛,然後當尸體落下來後,把尸體上的睡衣扯下來。注意,睡衣扯下來是其一,還要把腰部的那根針拔下來。然後用火鉗把針弄斷,把睡衣燒掉就一切平靜了。一切要快,要在那具被我老婆操縱的干尸吸食你血前把這一切做完。她一旦吸碰到你,你就不能擺脫他了。”
綸牢記了一切,跑了出去,幽靈尾隨其後。綸拼命向廁所跑去,按照幽靈的話,用廁所裡的火鉗把天花板打爛,一具還沒腐爛的尸體落了下來。綸扯下睡衣拔出了針,並且把針當場用火鉗給弄斷。正當他拿著睡衣往外沖時,干尸來了!!!它張著大嘴像綸飄去。這時,幽靈出現,對干尸大喊:“你還記得我嗎??”干尸停住了。綸趁機打開天然氣灶,將睡衣丟了上去……
干尸停止漂浮,落了下來。頓時,干尸慢慢的恢復了水分,恢復成了水,暈倒在地板上。綸趕緊過去抱起了水,將她叫醒。看見水沒事,綸心裡平靜了下來。在房間裡的上空,飄著兩個幽靈……
女:我當然記得你了,你就是那個為了其他女人而殺了我的那個壞男人!
男:對不起,我錯了,我一直以來都受到良心的譴責。我在這裡等,一直等有人來幫我們。你還怪我嗎?其實我還是很愛你的,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會去喜歡別的女人。
女:你真的遵守你的諾言嗎?
男:是的,一個世紀過去了,我什麼都想明白了。
女:我相信你,我們走吧,去我們該去的地方了……
說著兩個幽靈慢慢的消失在這所房子的屋頂。廁所裡的尸體也慢慢的消失了……
綸:“水!你終於回來了,你剛才看見什麼啊?”水:“我什麼都沒有看見,隻覺得眼前一片漆黑。我們怎麼會在這?”綸抱緊了水……
從此以後,這所房子變成了普通的房子。
從前,有個農民進城辦事開了一輛拖拉機,開到半路突然沒油了,他就想著找一輛車拖他一段,剛好後面來了一輛寶馬,他一招手,還好,那個哥們停下了,那哥們估計喝得有點高,也就同意捎他一段,於是他們商量好了:農民打左手就是速度可以,打右手就是速度太快,受不了了。於是他們上路了,起先一段,農民都是直打左手,表示速度可以,突然嗖的一聲,一輛法拉利超過了寶馬。這哥們不願意了,敢超我的車-我追!一加油門箭一樣的追了上去,這下不得了了,農民在後面受不了了,隻見他直打右手。剛好經過一個交通路口,刷的一下,隻見一個交警目瞪口呆的傻站在那兒。然後他向總部報告:報告總部,現在有一輛法拉利和寶馬非法賽車,更牛的是,一輛拖拉機想超車!哈哈哈!因為在交通規則裡:打右手就是代表超車的意思!
一位頗為肥胖的病人請醫生開一種藥,使自己得以安眠。他說:“我睡覺的時候,嘴巴總是合不攏,太痛苦了。”
醫生觀察了一會兒,對病人說:“實在抱歉,沒有任何藥能解決你的問題。因為你目前的肥胖,使
你的皮膚顯得太少,當你一閉上眼,你的嘴巴就被拉開了。”
“奔迪,要是您在沙漠裡被獅子追上了,請您老實告訴我,您會怎麼
辦?”
“啊啊,這太簡單了,我就把步槍拿出來,向它掃射一陣子。”
“但是,要是您沒有步槍呢?”
“那我就把手槍拿出來呀。”
“要是手槍也沒有呢?”
“我還有短刀呀,我就把短刀拿出來,向它刺去。”
“但是,要是您連短刀也沒有呢?”
“這也簡單得很,我可以把皮襖脫下來塞在它嘴裡。”
“但是,奔迪,你仔細地聽我說吧,您在沙漠裡,在那酷熱的沙漠裡,您
會有皮襖嗎?”
“那您也聽我說說,先生,您是站在我這邊呢,還是站在殘暴的野獸一
邊?您究竟願意誰贏?”
一天,王先生下夜班回家,獨自一個人走在強盜時常出沒的街道上,忽然,一個高個子陌生人從他身邊一掠而過。王先生心想,壞了,准是偷了我的東西,趕緊往口袋摸,果然。錢包不見了
王先生憤怒而不甘心,錢包裡裝著一千元錢呢!於是,他想出一計,他把手揣進上衣口袋,伸出食指裝成手槍的樣子,對著大個子陌生人厲聲喊道:“站住,我是警察,把錢包交出來!”
大個子陌生人被嚇住了,他停住腳步,恐懼地看著王先生,乖乖地從口袋裡掏出了錢包。
王工先生回到家中,把失而復得的錢包交給了太太,又把剛才遇到強盜的事說了一遍。太太聽後大為驚訝:“你的錢包早晨出門前,我已經給你掏出來放在家裡了。”
德國幻想小說的奠基人庫爾德・拉斯維茨,一次在回答記者關於他最喜愛什麼樣的書籍的問題時說,他隻讀歌德的作品和描寫印第安人生活的庸俗驚險小說。記者對這位大作家如此古怪的閱讀趣味大惑不解,拉斯維茨便進一步解釋道。你知道,我是一名職業作家,總愛情不自禁地對所讀的作品分析品評一番,這樣做實在太費精神了。而讀上述那兩類書籍,則可以省卻這種麻煩,讓腦子完全休息。因為,歌德的作品太高超了,簡直不容置評;而庸俗的驚險小說又太低劣了,根本不值一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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